入職要求:大專以上學歷、機電類工程專業、持特種作業上崗證、有物業前期承接查驗及接管驗收實際工作經驗。
1. 主要職責
1.1 在管理處經理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轄區工程維修管理服務工作。
1.2 掌握部門人員和轄區設備設施狀況,堅持現場巡視督導,統籌安排。
1.3 負責制訂本部門月、季、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1.4 負責監控本部門員工的工作質量、考核工作業績,每天對部門人員各項工作進行檢查、記錄、跟進。
1.5 負責本部門人員的業務
培訓及考核工作。
1.6 負責在前期介入階段,對項目整體
設計規劃、設備選購、管線敷設等相關方面提供意見建議上報及工程前期熟悉工作。
1.7 負責所轄物業公共設施設備(包括機電、消防、供水、供電等主要設備)的運行、保養、維修及安全檢查。
1.8 負責組織人員處理公共設備設施的搶修及由設備設施運行不正常運作引起的突發事故,及時排除設備設施故障。
1.9 負責轄區業戶裝修申請的工程審批、監督和驗收管理工作。
1.10 每日全面巡視配電房、電梯、設備房及相關配套場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1 巡視、檢查公用設施情況,監督有關責任人對公用設施進行維修保養。
1.12 負責管理處特約維修服務項目的開拓,統計分析維修物料費用等
數據。
1.13 負責安排、檢查轄區業戶家庭維修工作,跟蹤檢查完成情況,確保維修服務質量。
1.14 根據設備的實際運行狀況,提出對設備的維修養護或技術改造方案報管理處經理審核,并制訂設備大中修計劃和零配件的
采購計劃。
1.15 組織安排部門人員配合供電、供水、供氣、電信等有關市政部門在本轄區內進行的設施維修、檢查、保養工作。
1.16 定期申報維修類
采購物資,配合、協助
行政部、
物業管理部
采購機電維保、工程維修所需物資。
1.17 負責處理管理處有關工程管理服務方面的投訴。
1.18 建立完整的設備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
1.19 及時反饋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供上級決策,確保公司質量目標得以實現。
1.20 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
其他工作任務。